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幼儿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6]14号及田东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机构招生工作的通知》东教[2016]68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园2016年秋季学期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方便家长,就近入园为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免试入园,坚持公开透明,强化规范管理,确保我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二、招生对象
(一)本学年计划招四个小班,100个学位。
(二)小班招收田东县城区内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
2016年6月12日-7月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12点)。
四、招生地点
田东县第一幼儿园教研室。
五、招生原则
(一)录取条件。优先招收田东城区内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常驻户籍儿童,即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按照父母工作单位和幼儿园距离从近到远进行招收,招满即止;在我园剩余学位的情况下,遵从父母工作单位先近后远原则,招收田东县城区内常驻户籍儿童,招满即止。如果在满足上述条件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后,我园还剩余学位的,可招收房产在城区内的非常驻户籍儿童就近入园。
(二)新生公示。2016年8月8日在幼儿园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张榜公布录取的幼儿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来园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幼儿园可自行处理学位资格。
(三)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按照市、县教育局有关要求,新生入园时,做好入园幼儿的信息采集工作,将在园幼儿信息录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六、收费标准
我园是自治区示范幼儿园,根据田东县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联合制发的《关于公办幼儿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东价[2010]8号)规定收费标准是每生每月保育和教育费300元。
七、招生办法及注意事项
请家长携带好以下相关证件于规定时间内入园报名登记:
1. 幼儿入园体检卡
2.幼儿入学预防接种证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幼儿1寸照片2张
具体相关事宜请到田东一幼教研室咨询。联系电话:5221913
田东县第一幼儿园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