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学前教育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14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特制定我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一、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背景分析

(一)田东县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田东县位于广西西南部右江河谷中心地带,自古以来为西南通道枢纽,是茶马古道东线起点站和西南的重要商埠,是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发动和领导的百色起义的策源地。全县总面积2816平方公里,辖9个镇1个乡167个村(街、社区)。2009年,全县总人口41.6万,近5年年平均人口出生率为14.3‰。田东是一个以壮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县,也是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其地理位置独特,资源优势鲜明,工业要素齐全,农业特产丰富,目前已形成煤炭、电力、石化、制糖、建材、造纸六大支柱产业。“八香”(香芒、香米、香蕉、香油、香猪、香鸭、香酒、香料)等农业土特产品较有名气。近几年来,特别是吴邦国委员长视察田东以来,全县各族人民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牢记吴邦国委员长关于做好“五篇文章”(即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区位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劳动力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殷切嘱托,团结拼搏,艰苦创业,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县域经济建设取得了快速发展, 2010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74.48亿元,财政收入10.0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18662元和4382元。

(二)田东县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1.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县学前教育得到较好发展,到2007年,全县幼儿园从15所发展到98所,在园在班幼儿8600多人,入园入班率为45%民办幼儿园已从乡镇级发展到村屯级,接受学前教育的幼儿逐年增多,为基础教育发展奠定较好基础。目前,全县有幼儿园108所,其中公办2所,企业办1所,民办105所,大部分幼儿园集中在农村。城区有公办幼儿园2所,民办幼儿园15所,乡(镇)有民办幼儿园22所,有村级民办幼儿园68所。全县有159所村级小学附设学前班,基本上实现学前一年教育全覆盖。全县有适龄幼儿22160人,入园入班人数为12419人,(其中城区3900人,农村3500人,学前一年人数5019人)入园入班率为56.04%

1)公办幼儿园基本情况

全县有县一幼、二幼2所公办幼儿园,县一幼是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现有幼儿706人,教职工98人(其中在编32人,自聘66人),幼儿园占地面积5.6亩(不含租用田东卫校土地10亩),实有生均面积5.2平方米;县二幼是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现有幼儿806人,教职工83人(其中在编33人,自聘50人),幼儿园占地面积6.6亩,生均面积5.4平方米。

2)民办幼儿园基本情况

全县民办幼儿园大部分集中在农村人口较多的村屯,目前有105所(其中城区15所,乡(镇)22所,村级68所),在园幼儿5888人,教职工451人。大部分民办幼儿园以盈利为办学目标,管理不规范,校舍简陋,师资水平不高,教育保育质量低。

2.当前学前教育布局存在的突出问题

1)学前教育经费政府投入不足。民办幼儿园全部由本园投入经费建设;两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以幼儿园投入为主,政府的投入主要用于支付在编教职工工资,导致两所公办幼儿园经费支出压力增大。

2)幼儿园布局不够合理。一是城区公办幼儿园少。随着县城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县城现有人口和城区面积已是十年前一倍以上,而十年以来没有增设新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园的设置跟不上形势变化和生源变化的要求,在县城居住的幼儿拥挤在仅有的2所公办幼儿园,导致班额大、管理难。二是乡(镇)没有公办幼儿园。乡(镇)适龄幼儿只能到条件相对较差的民办幼儿园就读,农村学前教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学前教育需求。

3)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匮乏,“择园”之风盛行,导致“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一是公办幼儿园少导致“入园难”问题,全县仅有2所公办幼儿园,据统计,2所公办幼儿园2009年幼儿入园数是2000年的3倍以上,因为优质幼儿教育资源的匮乏,家长们拼命挤占优质幼儿教育资源,导致择园”之风盛行;二是公办幼儿园师资不足,导致“入园贵”问题,2所公办幼儿园现有教职工181人,其中在编仅65人,自聘人员116人,自聘教师的工资和社会保险靠幼儿园通过收费方式支付,导致教育成本高,因而收费也偏高。同时,由于自聘教师没有编制,教师流动性大、稳定性差,影响教育教学管理。

4)民办幼儿园点多面广线长,管理不够规范,导致学前保育教育质量偏低。现有民办幼儿园105所,大部分幼儿园集中在农村,主要是租用民房办园。由于民办幼儿园都是靠自己投入,带有很强的盈利性,其园舍、设施设备低标准投入,管理水平也偏低,导致在管理上出现保教人员培训少、专业素质偏低、管理能力不强、人员配备不足、教师队伍不稳定、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教育保育质量。

(三)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必要性

1.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推动田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2.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学前教育需求的重要举措。随着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农村家庭经济条件日趋宽裕,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要求子女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从原来的学前一年向学前三年发展,发展农村幼儿园,让适龄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是学前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3.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推进国家惠民政策,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民心工程。当前,学前教育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全区学前教育工作会议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将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把学前教育纳入教育优先发展范畴,把加快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发展作为提升基础教育水平、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实现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未来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推进学前教育的普及化作为首要目标,逐步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结合城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全县教育布局调整,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建设2 所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每个乡(镇)建设好1所独立设置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城镇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并逐步在村级小学引进优质民办幼儿园,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体系。到2015 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扩大城区公办幼儿园办学规模,满足城区适龄幼儿入学需求。预计三年后,城区学前三年有适龄幼儿4300人,规划城区80%以上适龄幼儿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1.扩建现有公办幼儿园2所。扩大县一幼、县二幼办学规模,县一幼规划容纳1200人;县二幼规划容纳800人,力争把县二幼建设成为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两所幼儿园共可容纳2000人。

2.新建公办幼儿园2所。新建田东县第三幼儿园(地点在县四小校址),规模为450人。

3.引进优质资源新办民办幼儿园3所。新建城西幼儿园(地点在县职校内),规模为500人;新建芒果大道幼儿园(暂定名,地点在盛世佳园住宅区),规模为360人;华瑞大道幼儿园(暂定名,地点在城市春天住宅区),规模为360人。3所幼儿园共可容约1220人。

(二)建设乡(镇)公办幼儿园。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在每个乡(镇)新建1 所公办幼儿园,乡(镇)公办幼儿园共可容纳3500人以上。

(三)积极创办村级幼儿园。以中小学布局调整为契机,利用富余校舍在村级和人口密集村屯引进优质民办幼儿园。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田东县学前教育联席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成立田东县学前教育联席机构(联席机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韦海江副局长兼任主任,主要负责协调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的日常工作。

2.落实部门职责,合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县教育局负责完善各项政策,制定相关标准和准入要求,充实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导。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按照有关要求,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县发改局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县财政局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县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县人劳局根据核实的编制数提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县综治办、县公安局要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县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与饮用水卫生、生长发育监测、疾病预防,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等方面的卫生保健工作。县民政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登记、设施设备、餐饮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

(二)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

县人民政府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拨款按每生每年不低于20 元核定(桂教电〔2010112 号要求)。制订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园和捐资助园。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实现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

(三)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确保学前教育三年建设所需校舍和师资

1.整体搬迁县四小。在县城的油城学校建设一栋教学楼,建成后将四小并到油城学校小学部;在现县四小校址创办县一幼分园。

2.2011年在那拔镇、祥周镇、作登乡开展布局调整试点工作。将那拔初中并入义圩初中,那拔小学整体搬迁到那拔初中校址,在那拔小学建设那拔中心幼儿园,同时,整合那拔镇小学教育资源,将全镇高年级46年级学生集中到那拔小学就读;将祥周初中并入右矿中学,祥周小学整体搬迁到祥周初中校址,在祥周小学建设祥周中心幼儿园,同时,整合祥周镇小学教育资源,将布兵小学、祥周小学、仑圩小学、新洲小学建设为寄宿制学校,集中46年级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集中到校就读;将大板学校初中部并入作登初中。

3.逐年撤并相关初中学校,在乡(镇)中心小学建设寄宿制学校。到2013年全县保留田东四中、田东二中、右矿中学、油城学校初中部、上法初中、思林初中、林逢初中、印茶初中、江城初中、义圩初中、作登初中11所学校,全县保留农村完全小学46所,保留设1314年级年级的村小(含教学点)110所(个)。

4.做好师资调配,加强师资培训。一是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幼儿教师;二是调整全县公办幼儿教师,在县一幼、县二幼调整部分教师到新建公办幼儿园任教;三是对调整后富余的中小学教师进行培训,合格后到幼儿园任教;四是按照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逐年统筹安排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提高学前教育管理水平。

(四)做好学前教育三年建设规划并按步骤实施(见附表)

(五)加强民办幼儿园监督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

1.严格审批、年检制度,规范办园行为。按《幼儿园管理条例》要求,民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注册,统一监管。一是对新申请开办的幼儿园实行选址审批制度,对园址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坚决不审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二是对符合办园条件并已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对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通过限期整改、责令停止招生、责令停止办园等办法,督促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保育质量。

2.强化民办幼儿园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安保人员和安保设施,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幼儿园食品的采购、运送、储存、制作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幼儿园要根据接收儿童的数量按规定设置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建立晨检记录、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严格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和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取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幼儿园。

3.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

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收费备案程序,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县物价、县财政、县教育局联合制定的文件收费,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

4.推进幼儿园保教改革,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贯彻落实国家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树立和强化“一日生活皆课程”的观念,注重幼儿园环境文化创设,体现并发挥环境的育人功能。鼓励幼儿园利用社区资源、本地自然资源,配齐种类齐全的玩教具与幼儿图书,为幼儿创造具有特色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六)加强政府监管力度,确保学前教育三年建设工作

一是保证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出来的校舍要优先用于幼儿园建设;二是要保证规划为学前教育的用地不得随意减少数量、改变性质或挪为他用;三是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征用学前教育土地或规划预留地时,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征得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做相应调整,且应当在保持校园完整性的前提下,优先就地、就近按原面积调整用地,调整后的方案应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四是学前教育用地周围不得兴建或贮存妨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各种设施及物品,在其周围建房屋时,要保证校舍的通风、采光、消防及师生疏散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学前教育规划用地范围内兴建与教育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构建物和其他设施。

(七)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1.组织调研。教育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调研工作,通过调研,了解、收集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瓶颈,为实施学前三年项目建设的决策工作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

2.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通过召开会议、印发资料、学习文件、媒体广告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国家政策,争取社会、群众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