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现将有关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至5日放假,4月2日(星期六)上班。4月5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4月4日(星期一)课程调至4月2日(星期六)。
二、放假前各班教师要结合本班实际,组织幼儿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做好外出交通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并告知家长,清明节放假期间,要带领孩子做有意义的事情,保护好孩子的安全。
三、办公室要妥善安排好值班与安全防范等工作,各位教职工,信息渠道保持畅通,遇突发事件便于及时联系。
特此通知。
田东县第一幼儿园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